冻结资产驱逐出境?刀口不忘对内!北京秘密审议下反制裁法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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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1日】(明德网记者唐鸣谦报导)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反外国制裁法》自6月10日起生效。这部法案据料将给在华外企带来最大影响。若令中共更快速输掉“世界工厂”的地位,这可以算是习近平加速油门踩得最猛的一脚。

《华尔街日报》今天报导指,这部《反外国制裁法》是经过快速程序获批的,跳过了征询公众意见环节,而且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相关草案只进行了两次,而非通常的三次审议。可见北京急于通过这项法案。

自川普时期以来,美国政府屡屡对中共及其官员发起制裁,仅最近的几个案例就包括:2020年12月制裁14个现任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2021年3月制裁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晨在内24个破坏香港民主自由的中共官员,2021年5月制裁610前四川省成都办公室主任余辉等。

各项制裁中,尤以冻结中共人大副委员长及其直系亲属在美资产,并禁止他们入境一项,打击最为严重。

欧盟也在今年3月加入美国,宣布因新疆迫害对相关官员与实体实施旅游禁令与资产冻结。英国随即做出同样宣布。这是欧盟与英国30年来首次因人权议题联手制裁中共,被视为中共与西方的关系急转直下的一个标志,也令已进入建党百年大庆筹备工作的中共当局在颜面扫地之余倍感压力。

而且,随着美国拜登总统要求就中共病毒(新冠病毒,Covid-19)是否源自实验室展开进一步调查,国际间就疫情问责中共的声音愈发强烈。未来中共及其官员可能面临更多制裁。

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习近平急匆匆通过了上述《反外国制裁法》。

这部法律授权中共政府,对被认为对中国施加“歧视性限制”的外国个人和实体采取反制措施,包括: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注销签证或者驱逐出境;查封、扣押、冻结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禁止或者限制中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以及没有明确说明的“其他必要措施”。

根据这部法律,中国实体和个人可以向中国国内法院提起诉讼,就外国制裁造成的伤害寻求赔偿。

路透社引述欧盟商会会长、德国巴斯夫集团中国区总裁伍德克指,“中国看来很着急。这种行动不利于吸引外国投资,或让那些越来越感到在政治博弈中将会被当作牺牲品的公司恢复信心。”

专研国际法的美国霍夫史特拉大学法学教授古举伦则告诉自由亚洲电台:“我不认为这(新法)会阻止美国政府的制裁,我认为真正的目标是外国公司。”“这是向外国公司发出的一个强烈信号,若你遵守美国的制裁措施,中国政府可能对你采取行动或起诉。”

若果如此,这料将加剧外企撤离中国的步伐,对经济早因中美贸易战及中共病毒疫情而受重创的中国来说,这是杀敌一百,自损三千,习近平踩得一脚好油门。

在远离中共网监机构的社交平台上,中国网友议论说,《反外国制裁法》“太蠢了”,是要禁止这些外国人在北上广买房买车?还是来中国留学不配学伴了?

还有网友指,且不论具体制裁条款是否真具威力,单说其中“外国国家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以各种借口或者依据其本国法律对我国进行遏制、打压,对我国公民、组织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干涉我国内政的,我国有权采取相应反制措施”一项:究竟何为“遏制打压”?“歧视性限制”又是什么意思?美国自从红色恐惧时期就一直禁止国外共产党员入境,这个算“歧视性限制”吗?FBI把中国间谍驱逐出境,这个算“歧视性限制”?把外交辞令用在法条上真的是太蠢了。

但同时也有人注意到,新法中的第十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执行、不配合实施反制措施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实是刀口对内的,那么中共此举的真正目标是否国内百姓?是否为防止内部能量在外部压力下进行合作和反噬而做预警?有人担心:呜呼,哪天马斯克辱华了连用PayPal都算违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