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席是配菜,審查是主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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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宣旨修改香港選舉制度,不少人看到選委會議席再現,就說是倒退廿年,但現實是遠比廿年前更差,因為廿年前沒有審查委員會、宣誓法、國安法。令香港民主倒退的最大關鍵在後者,切勿著眼於議席數目,而忽略了整體政治運作的大環境。

可能由於過去一年 35+ 之說盛行,令很多人覺得多議席才做到事。當然議席越多,做到的事也越多,但其實過去十年議會抗爭都是由極少數個別議員動手,所以人數少也可以議會抗爭,只是效果幾大的分別。但現在有了審查委員會、宣誓法、國安法,議會抗爭已再無可能。就算有二三十席,沒有抗爭,甚至講多幾句都可能被 DQ 甚至犯國安法的話,又如何?

過度著眼於議席數目,就會陷入以往討論政改時的迷思,以為立法會這裡加幾席,選委會那裡加幾席,就有所謂量變帶來質變。但其實除非達到 critical mass,或者選民基礎或選舉辦法改變,否則效果有限。事實上過去十年帶來改變的主因是選民激進化,選了一些行為更激進的議員進去,不是議席增加。後者只令政客檯面上競爭激烈了,和評論員多了水吹。

筆者之前寫過,獨裁政權有時也會容許有限度選舉,我認為中共仍然會允許非建制派參選,充撐門面扮成不是一言堂,但條底線會劃得很出,可能陳沛然、鄭松泰那樣會批評一下,但不參與大型活動者,才勉強過關。那問題就是,民主派支持者是否接受選十幾個陳沛然、鄭松泰進去?(絕無貶低他們意思,只是想講許智峯朱凱廸之類固然難入,譚文豪楊岳橋等都是)

問題就回去,到底大家期望民主派議員做到甚麼?我就覺得可以看得很闊的,抗爭不行,還可以藉議員身份幫人和發聲(儘管是微弱的),像新加坡和一些不自由體制下也有反對派參選,北愛爾蘭新芬黨甚至講到明當選也不會宣誓不會就任,也仍然有相當多人投票給他們,以表示對政府的不滿,學術上稱為表態式或示威式投票(expressive / protest vote)(以往有些人講的投白票也可算做此類)。只是可能更要調整對立法會的期望,並且對外界清楚講明,有反對派參選這也仍然是場不公平的選舉,不可以將它當成獲民意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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