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暫緩《反外國制裁法》在港實施 劉兆佳︰或因西方關注 中央認為要再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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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今(20 日)閉幕,原本預料會通過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實施,但表決突押後。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接受 NOW 訪問時估計,其中一個原因是西方國家透過外交渠道向中方表達關注,令中央覺得需要進一步探討。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回覆《立場》查詢亦指,在本港制訂相關法例,可能或令外資銀行兩面受壓,「小心處理是好事」。

一連四日的人大常委會議今日閉幕,(另見報道)暫時不表決把《反外國制裁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相關法律納入香港基本法的消息,引起了西方國家和企業的擔憂,估計今次延遲表決,其中一個原因是外交因素。

他指,一旦法例完成本地立法,會增加部分外國金融機構的營商困難,「這些金融機構夾在中國和美國之間,或夾在中國和歐盟、澳洲之間,它們應如何自處呢?」他指不排除這些機構向本國政府表達憂慮,各國政府就向中國政府提出一些建議,「導致中國政府覺得可能需要進一步思考反制裁法在香港的應用問題。」

劉兆佳又認為,即使香港暫時沒有相關法律,仍有其他法律和行政手段抗衡外國的制裁。

湯家驊︰中央完全煞停機會不大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回覆《立場》查詢指,不清楚人大暫不表決的原因,但認為香港地位特殊,小心處理是好事。他解釋,假如香港要制定法例,令制裁香港、中國的人或組織的機關負上責任,「可能會令到一啲外資銀行,兩邊都受壓,一方面受到外國制裁的國家懲罰,喺香港亦受到中國或者特區政府嘅懲罰,佢咪冇辦法做生意。」

他續指,相信以上情況是不少外資、金融機關擔心之處,對於敏感度高的議題,有更多時間可以與外資機構溝通,社會多些討論和諮詢是好事。但他認為,中央最終都會將《反外國制裁法》在港實施,「呢個係全國性法律,香港冇理由唔去跟進、配合。」但由於下次人大常委會開會是十月,如按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希望經本地立法,很大機會要下屆立法會才可處理。

商台報道,銀行公會亦歡迎人大暫不表決。公會主席施穎茵指,業界與監管機構有保持溝通,及反映業界聲音,會密切留意相關措施需注意的地方,惟現時討論影響言之過早。

今年 6 月人大常委通過《反外國制裁法》,目的是為了反制、反擊、反對外國對中國進行的「單邊制裁」,包括三類反制措施,註銷簽證、扣押凍結中國境內財產等。

外界一直預料,今次人大常委會議將通過把《反外國制裁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惟最終無投票表決。早前坊間有聲音指,在香港實施反外國制裁法引起外資憂慮,路透社今日報道,如果在香港的金融機構實施美國制裁,有可能面臨法律風險,從而陷入困境,因此外資一直密切關注有關消息,及制定不同對應方案。

文章同時引消息,有商業機構近日希望向政府查詢有關《反外國制裁法》可能在港實施的細節,但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突然取消一場原本安排在昨日的會面,沒有說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