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留者絕食抗爭.上】青山灣首次被聽見的呼聲:不自由毋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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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2 日清晨八點,屯門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下稱 CIC)外,「甘仔」甘浩望神父發起五十小時絕食,CIC 關注組聯同義工、親友徐徐展開長達十來米的黑底白紙布幡,寫上「Freedom Now」,聲援牆內一場本應無人知曉的絕食行動。

「Freedom Now! 」牆外的人重複口號,高呼:「Release! We can hear you! Stay Strong! 」

「Freedom Now!Release! Now! Now!」牆內羈留者看見了布幡,呼聲初時在風中幾不可聞如幻覺,其後漸漸增強。他們有時喊口號,有時尖聲嚎叫。每一晚附近居民都聽見他們的絕望呼聲,這是首次有人在外面和應。

8月2日,羈留者聽見聲援者的呼聲,揮舞毛巾和衣物回應

為抗議無限期羈留,CIC 內羈留者月前發起絕食,高峰期有 28 人參與。踏入第 39 日,餘 15 人堅持,僅飲水和奶茶。絕食者在七樓寢室隔着鐵窗伸出手,揮舞毛巾、衣服,各層揮舞的手越來越多。

那個清晨,甘仔等人聲援長達一小時,直至早上九點,羈留者必須前往日間活動室為止。

牆內的人已準備好為了離開 CIC,付出性命。牆外甘仔決定在外絕食 50 小時,分擔他們的痛苦,無論時間長短,「幾時放冇人知,至少同佢行一條路……直至佢哋得到自由為止。」

甘仔決定在 CIC 發起 50 小時絕食行動,與牆內的絕食者同行

《立場》記者連日來探訪 17 名曾絕食,或正絕食中的羈留人士,在他們口中,CIC 是「地獄」,是一個照不見陽光的地方,情況「比監獄更差」,只因可無限期羈留。

CIC 是香港永久居民一輩子不會踏足的地方,然而在另一群人中,其惡名人所共知。

據入境處指,截至七月,CIC 共羈留 388 人,其中約 300 人為免遣返聲請者。中心主要羈留無居留權、違反《入境條例》,或正等候遣返人士,包括非法入境者、非法勞工、以及尋求庇護者等,亦是外籍釋囚被遣返回國之前的中轉站。

一直以來,香港並無簽署聯合國《難民公約》,不承認難民地位,因此任何來港尋求庇護的外籍人士,只能向入境處以迫害風險的理由,提出免遣返聲請,若聲請獲處方確立,再由聯合國難民署轉介個案至第三國,由當地長久收容。以上人士亦有機會提出聲請,但聲請審批動輒以年計。

這些人等待一張俗稱「行街紙」的擔保書,在等待遣返期間,雖然要定期到警署或入境處報到,但可暫時呼吸自由空氣。

入境處回覆《立場》,未有備存中心內羈留時間數字。據了解,現時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羈留的時長由數天至四年不等。

那何時才能離開?一般監獄的囚犯都有刑期,刑滿就可出獄。但在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職員僅每天在黑板寫上當日獲釋者的名字。羈留人士永不知自己何時獲釋。

《入境條例》第  37ZK 條列明,「在不局限本條例賦予的任何其他權力的原則下,可根據入境事務處處長、入境事務處副處長或入境事務處任何助理處長的權限羈留聲請人,以等候其酷刑聲請的最終裁定。」換言之,入境處有權無限期羈留酷刑聲請者。

羈留通知書上未有寫上第 37ZK 條完整條文,僅簡單列出羈留原因,而多名羈留人士不知道可被入境處無限期羈留,亦不清楚羈留準則,但聽過入境處個案主任表示,萬一聲請上訴遭拒,可申請司法覆核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的決定,更指到了司法覆核階段,就可獲釋,但亦有羈留人士正處於司法覆核中,仍未獲釋,獲「行街紙」的準則不明。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批評入境處權力過大,亦無制衡,而羈留本應在極端情況下才使用,無限期羈留屬於酷刑,違反《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他指,即使青山灣羈留人士是釋囚,沒香港居留權,但服刑後已是無罪之身,就算尋求庇護,也不應因此無了期奪走對方自由,不能在港重新做人,「如用呢個邏輯的話,人一犯罪就全部無期徒刑?」

張超雄向記者展示 18 年 CIC 內拍下的照片,19 年再探訪已不准拍照

另一方面,釋囚均指,在監獄尚能工作,在 CIC 只能虛耗光陰,且環境比監獄更惡劣。中心樓高十層,四樓為醫療層,五至十樓為羈留層,分為寢室及日間活動室(day room)。按羈留人士反映,衛生環境惡劣,曱甴橫行,更「一日內見過十隻老鼠」,監獄更乾淨;廁所沖水長期失靈,要從水桶舀水;中心沒有冷氣、風扇,酷熱得要睡在地上;中心內亦無床褥,監獄有。

另外多名被羈留者投訴,不論病症,中心醫生只發放「必理痛」,即使曾到外間醫院診治,所處方藥物亦會被扣起。有前羈留者指,進 CIC 前剛駁回意外被門夾斷的數根手指,中心醫生不准使用外來藥物,多番投訴仍無果,最終數周後兩根手指壞死。[1]

翻查報導,自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 2005 年落成起,共發生五宗絕食靜坐事件,均因無限期羈留而起。2008 年那次,甚至有 145 名釋囚因當局遣返程序拖宕,集體絕食,其中一人曾被判囚九月,但卻在 CIC 遭羈留長達四年,抗爭足足持續一周。

CIC 關注組發起的聯署亦有二千多名市民簽署,這是首次 CIC 內絕食抗爭獲外界聲援,「黑獄」重新受到關注。

2018年男羈留寢室環境惡劣,牆上滿佈羈留人士塗鴉,翌年張超雄重訪,已重漆(受訪者提供)

6 月 29 日早上 8 時許,容納八十多人的大日間活動室內,羈留者靜待領取早餐,職員推着餐車分發膳食,問「飯到啦,食唔食?」誰都說不準誰帶頭,有人開始拒絕進食,到午餐有更多人加入,他們每六人一桌,獨坐在角落。翌日,鄰房以非洲人為主的活動室 5A,亦有人加入。當日總共 25 人絕食。

他們懷着同一個信念:不自由,毋寧死。

絕食者羈留時間由兩個月至兩年不等,為了堅定信念,他們互相談天,印度教和錫克教徒早晚為大家的健康禱告,有人每天盯着黑板,把當天釋放的羈留名字抄到筆記簿上,隨身㩦帶。

記者探訪巴裔羈留者 Mudassar Muhammad 時,他激動地揮舞幾張信紙,羅列 25 個獲釋羈留者的名字,唸唸有辭他們每人所犯何事,誰有 17 條刑事紀錄,誰曾被囚十三年,誰曾多次進出 CIC,質疑為何對方能更早獲「行街紙」。

他不明白,曾向入境處負責其酷刑聲請的個案主任問為何別人能獲釋,對方卻怪他:「你係罪犯,你曾經販運危險藥物。」他反問:「呢個人都係毒販,點解放佢唔放我?」個案主任立即以私隱為由,拒絕回答,僅說「返自己國家啦你(Go back to your country)」。

入境處羈留準則不一,他斥「不公不義」,至今不知為何被羈留。他看見有人被羈留兩年,四年,他就想着:「佢係我嘅未來,如果我而家唔開始(絕食),我都坐多兩年……我點可以花人生四年喺呢度?即使結果係遣返都好,我寧願出去等。」

今年 37 歲的 Siddiqui Shahid 同樣為此不忿,跟他同一宗藏毒案件的人,只被羈留 25 天,就可獲發行街紙,他在香港有表哥可任擔保人,卻已羈留一年半。

Sidiqqui 把一張又一張文件拍上探訪室的窗,展示尋求庇護 13 年的證據,羈留者的案情複雜,他原本因政治迫害來港,歲月卻在制度中蹉跎。

Siddiqui Shahid 當年藏毒案的口供文件,室友清楚表明毒品與他無關

Siddiqui Shahid 早在2010年,已經將案件證明文件翻譯,並送到聯合國公署手上

2004 年,他仍在巴基斯坦,經營房地產公司,生意夥伴 Raja Tariq Kiyani 在 Gujar Kahn 地區參與選舉,他助選,翌年卻與夥伴起糾紛,分道揚鑣。2006 年一場抗議用電限制集會,意外演變成四千人暴動。據報導,事後警方針對 22 名政治人物,指他們有份組織集會,惟當時他們其實有勸人群散去。

Siddiqui 是其中之一,被控以多項罪名,在 07 年經中國的商業簽證,再逃來港。到坻首天,他立即向聯合國難民署申請政治庇護,一直在港居住,2010 年獲通知確認註冊,同年因合租劏房時,室友藏毒,即使對方在口供指與 Siddiqui 無關,他仍被判監 11 年。

2013年,聯合國難民署安排審核難民資格面試,他卻因被囚而錯過;2014年,入境處推出統一審核機制,由聯合國手上接過審核難民的責任,拖到 2018 年,他出獄再轉到 CIC,入境處才拒絕 Siddiqui 的聲請,去年更拒絕他的上訴,他正等待司法覆核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的決定。

尋求庇護的文件總共 1300 頁,他寫過近十封信件,寄給酷刑聲請個案主任解釋,一年半來,卻僅通電話兩次,明言會遣返他。羈留通知書上指他「可能對香港社會構成威脅/治安上的風險,例如:涉嫌與恐怖活動有關連」,他反問:「我係恐怖份子?有咩可能?」

「我係嚟呢度救命,先至報酷刑聲請的。」他苦笑,心知經聯合國難民署安排至第三國收容的機會較大,又想方設法寫信給聯合國難民署、NGO、入境處,均求助無門。CIC 中不能影印,一周只能打三分鐘電話,他嘗試申請法援,還得要求辦公室把文件原件歸還。

前夥伴仍然活躍政壇,他恐懼被遣返,只願離開到另一個更寬容的國家尋求庇護,但在重新回到外界之前,他無法確認下一步,該如何前行。

因受迫害來港的絕食者,不止一個。2005 年,印度人 Baljinder Singh 墮入愛河,女方家庭偏偏信奉印度教,不會接受錫克教教徒 Baljinder 。二人惟有秘密結婚,不久太太懷孕。

某天,鄰居緊急致電勸 Baljinder 不要回來,說女方家人發現二人結婚,為了家族名聲,兩兄長以「名譽殺人」的名義殺掉太太,更報警反咬是他所為。父親遂給他兩千美金,經新德里急急來港,只因毋須簽證,抵港後向聯合國難民署尋求庇護,因逾期居留,被拘送 CIC,羈留 54 天後獲發「行街紙」。

漫長等待之中,他生活陷入拮据,一度露宿,為賺取微薄金錢,替街友跑腿買毒品,染上毒癮,因藏毒判囚四年,獲釋後再被送至 CIC,至今已 14 個月。他恐懼回國被追殺,聲請待 2018 年才被入境處拒絕,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駁回上訴,他正司法覆核該決定。

CIC 關注組接觸的 27 名絕食者中,總共有 11 人具醫療需要。經獄中醫生診斷,Baljinder 左臂現腫瘤突出,本已排期出獄後切除,誰知 CIC 醫生拒讓他外出做手術,更不願開止痛藥。他痛不欲生,迫使去年「挺而走險」,以削得鋒利的金屬片,忍痛自行「做手術」,結果割瘤不成,反留醫四日,現有手臂還留下了長長的疤痕。義工探訪後向職員查問,他才獲發止痛藥。

嚴重如尼日利亞人 G 服刑時,在獄中確診白血病,每三個月需到外間醫院覆診一次,惟 CIC 醫生卻拒讓他讀醫療報告,他無法知道自己病情,憤而說:「人應該有基本權利……我哋係人,唔係動物,監獄仲好過呢度。」

入境處向外公佈的羈留政策文件中,曾提到不予考慮羈留(即可獲釋)的因素包括「正處於嚴重醫療/精神不健康的情況」,惟羈留人士獲發的羈留通知書上,卻僅寫上他被羈留的原因。

前無退路,在 CIC 內遭受不平待遇;後有追兵,因各種原因無法返回故鄉。這群羈留者渴望羈留能寫上期限,但在中心使用暴力會被打壓,只能以和理非手段抗爭。絕食成為他們唯一的語言。

7 月 1 日,CIC 關注組收到羈留人士絕食的消息,並發出第一篇新聞稿,指有 19 人絕食。到了 7 月 5 日,高峰期合共有 28 人參與。中心一向刻意封鎖抗爭資訊,報紙被撕去 CIC 絕食事件的報導,絕食者僅能依頼關注組探訪告知最新消息,又甚至守候收音機前,捕捉一絲是次絕食的外界迴響。

CIC 關注組收到數名絕食羈留人士投訴,有前線職員顯露敵意,說:「你唔食咪去死囉,唔關你事喎」,另一方面有羈留者指,每天高層職員例行巡視時,從未提到絕食抗爭正進行中,無意與他們商討解決方案。

至今 CIC 職員多次將絕食者阻隔,刻意製造「被消失」的白色恐怖。

7 月 8 日,行動踏入第二周,仍有 26 人絕食。他們本來全部集中於五樓,但當天職員傳喚 19 名印巴裔絕食者,叫他們到四樓做身體檢查,事後全部人卻再被轉移至七樓。僅有數名非洲人留在五樓,繼續絕食,幾天後因有議員探訪跟進而停止。羈留人士相信,分隔他們是為避免絕食蔓延,更有職員叫他們不要與其他人交談。

職員亦一改以往做法,以往在眾人面前叫人,必定加上去處,譬如「1732,探訪!」現時改為逐個喚出房間外帶走,有的離開了,不再回原先樓層,令絕食者人人自危。

在七樓,絕食者的房外,全天候均有三至四位職員把守,高度設防。每隔一天,他們均會由醫生觀察,進行身體檢查,磅重以及「拮手指」驗血糖水平。檢查之前,他們會飲用「超甜奶茶」。

針對絕食者,入境處又逐一施壓,試圖逐個擊破。

被羈留七個月的 Hussain Mazhar ,因此中止絕食,在探訪室時面露恐懼,向記者說害怕對話被錄音。

他來自巴基斯坦,妻子是華裔香港永久居民,相愛七年後結婚,因妻子不適應當地生活,他以受養人簽證來港,在旺角魚檔打工養家,太太是家庭主婦。

去年他與太太同住家人,曾起家庭糾紛,起過言語爭執,對方報警並控他非禮,他被判刑 9 個月。翻查判詞,雙方證辭相去甚遠,案件不涉暴力,亦無證據或傷痕,法官基於合理懷疑,採納對方證詞。他去年 12 月刑滿,失去簽證,入境處欲遣返他,他申請酷刑聲請被拒,現正等候上訴決定。

眼見在 CIC 羈留時間快要比當初刑期還長,又見有人等足一到兩年仍未獲釋,他於是加入絕食。入境處每隔四至五日,就派人單獨把他帶到細房間,並多次勸喻,指他案情輕,與其他絕食者不同,又警告:「你如果絕食,就冇人幫你。」他堅決不從,處方又派來高級職員與他會面,每日多達兩至三次。職員甚至替他致電從未見過的個案主任,對方說只要他進食,就會考慮為其個案發放行街紙。他信以為真,在第四周放棄絕食。

孰料數天後,入境處來信,提到就行街紙的申請,「任何個別個案中存在的特定因素,不會自動導致羈留或釋放。」他感憤怒,一度揚言要再絕食。「之前佢哋應承我(有得放),我非常開心,但係佢哋打破咗個承諾。」職員現著他等待酷刑聲請上訴聆訊,「咪搞咁多麻煩」,他問何時,職員又指要等程序,但不知要等待多久。

他不斷說會守規矩,願意付保釋金,每周去警署報到,只願留港。「我老婆係我命根(My wife is my life)。」

幾乎全部絕食者均有被處方單獨召見。巴裔羈留者 Shah Syed 統計過,每兩三天,他就被同一名職員單獨帶到小房間,一個月足足十三次。過程中,有職員叫他在文件上簽名,他堅決不肯,因文件上指明,他對被羈留在此,無任何投訴。他跟職員說:「我想返屋企。」職員卻僅叫他簽署,雙方僵持。

另一種手段則是單獨囚禁,擊破絕食者的意志。Mehmood Rashid 記得,7 月 6 日,有職員問:「誰要去醫院?」他主動舉手,卻被送到四樓醫療層的單獨囚禁室,但從未見過醫生,足足三天,最終因他哮喘發作,才能返回七樓。

入境處回覆《立場》查詢,指稱羈留決定為「無限期羈留」或「有違人權」的說法,與實際情況不符,並不恰當,處方會逐個個案,就所有情況考慮各項相關因素,再作羈留決定。處方進一步指,「雖然有關人士拒絕領取中心膳食,但相信仍有進食其他食物」,並指職員有「勸喻有關被羈留人士及為其提供輔導服務,並已與拒絕領取膳食人士會面及解釋繼續羈留的原因及其個案最新進展」。處方又指,「當值醫生會就個別被羈留人士的健康狀況進行評估,及在其授權下安排有需要人士作單獨羈留,從而保障被羈留人士及中心內其他人士的安全。」處方又強調,不會使用強迫手段迫使絕食者進食。

2018年,男羈留人士所在的樓層寢室無床,需席地而睡,翌年才有床(受訪者提供)

7 月 28 日,三位立法會議員、關注組及羈留者家人,與入境處就 CIC 情況會面後,他們指處方態度正面。但朱凱迪憂慮處方以逐個擊破手段,取代集體溝通,會令剩下的人信念更激進化,形容情況「好危險」。

他的憂慮已成真。早在絕食第四周,羈留人士已萌生死志。有羈留者曾決心連水也不喝,惟被五至六名職員包圍,並指「你唔飲,就送你去醫院」,終於作罷。

到了第五周,最少兩人寫下遺書,24 歲的印度人 Abbas Muhammed Arshad 是其中之一,體重足足跌了 18 公斤,面色蒼白,一站起來就頭暈。刑滿後踏入 CIC,以為只會待一至兩周,便能取得行街紙,卻等了四個月。「在監獄,你的身份卡寫有釋放日期,CIC 卻像地獄,我根本不知幾時放。」羈留人士每周僅能打三分鐘電話,遠在印度的母親常哭得斷腸。他是獨子,已寫下遺書,悄悄寄出給印度的家人。議員公務探訪時,Abbas 曾大聲說:「我講咗畀屋企聽,如果我死咗,你找林鄭晦氣!我要香港政府負責。」

入境處會面翌日,有職員突以醫療觀察的名義,從 7 樓 15 位絕食者中,帶走 5 人去四樓的醫院。曾被職員借見醫生之名,被帶到四樓單獨囚禁的 Mehmood 也是其中之一,怕事件一再重演,要求職員別撒謊,職員僅指會去四樓,結果 5 人被帶到醫院後,被一同鎖在病房中,直至 7 月 31 日仍無見過醫生作任何身體檢查,或「拮手指」抽血檢查。但入境處則否認,並指截至當日有當值醫生為該 15 名被羈留人士作醫學檢查,至今沒有無人表示不適,大致情緒穩定。

他們嘗試在太平紳士探訪時投訴,亦不獲理會。

2018年,張超雄到 CIC 公務探訪時拍下單獨囚禁室的環境 (受訪者提供)

對羈留人士而言,去醫院是一種懲罰手段,因該處無病床,並長時間開燈,無法入睡,但他們仍繼續絕食。

雖然身體因虛弱顫抖,背部極疼痛,Mehmood 思緒紊亂,但信念清晰,「我最多只能再生存多一星期,我感到無力(powerless),有時我個腦無辦法運作。」有職員警告他,「你再繼續,就送你去單獨囚禁。」他反問:「究竟你要觀察幾耐?一年,兩年,五年,十年,究竟你要幾耐先決定到我嘅個案?」

牆內的人心存希望,為發聲不惜性命,牆外的人憂心他們會付出生命的代價。「呢班人(入境處)係咪有充份理由,繼續剝奪佢哋嘅自由呢?」張超雄指這群人的決心,非同小可,不應只是送去中心醫療層,集中觀察了事。「佢哋已經用到差唔多『不自由毋寧死』的方式,用一個個人受相當痛苦,用在非暴力嘅 means 嚟講,已經係最 extreme 嘅手段,將自己生命攞出嚟絕食,可能連命都冇,我哋冇可能再係咁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他原定聯同邵家臻及朱凱迪,本周再往 CIC 公務探訪,入境處卻以探訪室爆滿為由,指需推遲到下周。

8 月 3 日,甘仔開始絕食聲援同日,牆內再有兩人由七樓被帶到四樓醫療層。絕食者中羈留時間最長,已待在青山灣近兩年的 Harjang Singh 遭單獨囚禁。

被單獨囚禁的 Harjang Singh 來港近三十年,懂說流利廣東話。1991年,其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胞姊以受養人身份,申請他來港,在快能取得居留權之際,他因與親戚打架,被關入沙咀勞教中心,被取消簽證。2016 年再因與人爭執,以勒索罪入獄,出獄後在 CIC 面臨入境處發出的遣返令,以及遞解離境令,不得再踏足香港。

他的親友都在香港,胞姊和太太均是香港永久居民,願意擔保他留下。

Harjang Singh的朋友加星到 CIC 外聲援,只求絕食者多聽一把聲,多一份支持

加星認識 Harjang 二十多年,與他情同兄弟。他指 Harjang 以往性格開朗,隨羈留年期越長,越顯沉鬱,探視時會哭,甚至想過自殺。 Harjang 母親已 87 歲,因他被羈留而確診抑鬱症,每周致電加星時,淚流不斷。太太面臨家庭破碎,亦因此情緒不穩,印度社群動員轉發聯署,出席 CIC 關注組舉行的聲援活動,一次不落。他們憂心 Harjang 將熬不住絕食,失去性命。

8 月 4 日,Harjang 決定將行動升級,停止飲水和奶茶,但他的血糖水平已跌至 3.6 度(mmo/L),低於常人的 4 至 8 度。Harjang 說:「我沒有選擇,在過去這兩年來,我每一天都在死去。人終有一死,不釋放,毋寧死,沒有其他選擇了。」

截稿時,再有一人重返絕食行列,中心內的絕食人數回升至 15 人,而這群人的訴求,始終如一。「我要保釋。」Mehmood 的信念越發堅定:「只要仲有人喺出面支持,我哋就會繼續。」

聲援口號「Freedom Now」呼喊時,羈留者伸出手,欲觸及自由

文/ 鄭祉愉、Seb

 

註:

[1] 入境處回應,指中心醫生會安排被羈留人士接受醫療監察,並轉介到公立醫院作進一步治療,亦會向病患的被羈留人士詳細解釋其處方的藥物、服用療程及醫療檢驗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