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線記者遭速龍警鬧「黑記」 警事隔一年列指控「屬實」 將有「適當紀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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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運動期間,記者採訪警民衝突時屢遭警員粗暴對待,前有線記者黃浩賢 2019 年 11 月向警方投訴,指同年 9 月 8 日在中環雪廠街採訪,遭警員稱呼為「黑記」,該項「沒有禮貌」投訴在事隔逾一年後,日前收到警方發信確認指控成立,「獲證明屬實」,警方將對涉事人員採取「適當的紀律行動」。黃浩賢回覆《立場》查詢時指,批評警方效率低,亦不認為結果是還了他一個公道,「錯就係錯,但我睇唔到佢處理投訴個機制係點。」

翻查當日片段,2019 年 9 月 8 日,有網民發起在中環舉行「香港人權與民主祈禱會」,並遊行往美國駐港總領事館,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同日下午,當時任職有線新聞記者的黃浩賢,與攝影師在雪廠街一帶採訪期間,四名速龍警員與其攝影師口角,速龍警向記者方向舉起警棍進逼,「你咪影住囉,我點打你呀?」要求攝影師戴上記者證,攝影師回稱「咁就難講啦」。期間黃浩賢出面調停,遭警喝罵「黑記」,黃浩賢不滿,「你講咩呀?呀 sir,尊重返你專業。」

黃浩賢事後在 11 月 22 日向警方投訴指控警員「沒有禮貌」。警方日前發信指,經審視後,投訴警察課認為「有足夠的可靠證據」支持,該指控被列為「獲證明屬實」,將對涉事人員採取適當紀律行動,個案並已獲監警會審閱及同意。

三宗投訴僅一成立   「感覺佢哋覺得係小錯誤   認咗都無所謂」

黃浩賢回覆《立場》查詢時指,自己在反送中運動期間共作出三單投訴,另外兩單均不成立,包括 6.9 被警員揮棍打腰,及在旺角遭警粗暴攔腰推撞。他認為,唯一這單投訴成立,關鍵原因或是因為有足夠清晰影片證明,亦有可能是因警方認為傷害性較低,「感覺佢哋覺得係小錯誤,認咗都無所謂。」

即使投訴成立,他批評,警方處理投訴效率低下,因為個案有影片,他亦有主動提供警員識別號碼,但仍然處理一年多,而且根本不知道警方會否處分警員,只是「適當的紀律行動」,沒有詳細交代。他續道,即使所有投訴都成立,「我都係覺得,還唔到我公道。(警員)錯就係錯咗,但你又無話俾我聽個機制係如何,有咩行動,警員嘅行為點樣改善,其實無乜用。」

反修例運動期間,屢發生警方粗暴對待警員事件,事後投訴鮮有成立。單是有線新聞,2019 年就曾就 23 名採訪人員遭警不合理及粗暴對待作出投訴,其中 2019 年 9 月 15 日,有線新聞台一名記者在中環添華道採訪示威期間,被警方水炮車噴中催淚水,投訴警察課早前回覆結果裁定警員無過錯;《立場》亦就反送中運動時警員阻撓前線採訪作出 10 單投訴,至今無一單投訴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