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容 BNO 港人申請留英 中國外交部:考慮不承認 BNO 為有效旅行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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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昨日公布港人移居英國的細節,明年一月起容許有 BNO(英國國民(海外)護照) 資格的港人申請留英 5 年,之後可再申請在英國定居,做法引起中方不滿。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今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方將考慮不承認 BNO 護照作為有效旅行證件。

汪文斌今日表示,英方不顧中方嚴正交涉,執意在 BNO 問題上搞政治操弄,公然違背承諾,違反國際法及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干涉香港事務及中國內政,中方對此堅決反對。

汪文斌稱由於英方違背承諾在先,「中方將考慮不承認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作為有效旅行證件,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

英國簽證及移民署昨日公佈持有 BNO 港人移居英國的最新方法,英國在明年一月起推出名為「Hong Kong BN(O) Visa」,讓持有 BNO 的港人及他們近親(close family members)申請。申請人可以申請先在英居留 30 個月,再續 30 個月,或一次過申請留英 5 年。申請人亦須提供證明他們有能力為自己及同行家屬提供最少 6 個月住宿及經濟支援,以及提供香港身分證、學歷記錄或投票咭等以證明自己通常在港居住。

申請人獲批在英居住 5 年後,可以申請在英國定居,即「無限期逗留」,而在擁有此身份的 12 個月後,申請人可以申請英國國籍。申請 BNO 簽證有五個要求,首先要有 BNO 身份,但申請人不一定需要有效的 BNO 護照,過期或遺失後也不用申請一本新 BNO 護照;其次申請人須通常住在香港;第三是可以在英國居住至少 6 個月並提供經濟支持;第四是承諾在適當的時候學習英語;另外還須從英國內政部批准的診所獲得肺結核病(TB)測試證明;以及以支付申請移民健康附加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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