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綠帽」引發反送中運動?說法隱含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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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楊悅理】

很久之前可能也稍微表達過,但看了潘母的系列專訪,又看到有朋友提及,還是想很清楚地再表達一次。我真的很不喜歡「戴綠帽」「派綠帽」引發香港運動的這種說法,哪怕是開玩笑。

這個表達中的蝴蝶效應感或許讓人覺得很有趣,但講的人未必意識到背後隱含的價值觀很讓人反感。

事實上姑勿論這個說法是出自一個殺了人的兇犯為自己尋找託辭的發言中而真假難論,哪怕哪怕哪怕是真的,那又怎樣呢?這個事件中的始作俑者、罪犯、罪魁禍首,難道不是那個殘害一條活生生的人命的人嗎?世間的感情變化故事那麼多,哪一樁允許你動手殺無辜的人了呢,你以為是在演水滸傳嗎?殺人是多麽冷血殘暴極端的罪行,你們都知道這當中的可怕,為什麼故事的落腳就輕描淡寫地怪到了被害人身上?

再延伸遠一點,是之前與朋友討論黃心穎許志安事件時提到一個觀點,關於男性與女性「被出軌」時社會心理的微妙不同。

舉個例子,對於鄭秀文,大家很同情,認為她被背叛會很傷心,這是對一個人被出軌的正常認知;而對於馬國明,大眾除了替他傷心的同情心情之外,還有一種對於他「尊嚴喪失」的同情或者嘲諷,認為他「被戴綠帽」,他擁有的東西被人佔領了,他受到了羞辱。

這種感覺,通常在男人被出軌的故事中才會有,女人被出軌時你不會看見。

這種對於男性和女性被出軌者心態想像的微妙不同,這一點點多出來的東西,你沒有意識到的東西,背後的邏輯就是「女性是男性的所屬物品」,因為「我的東西被人佔了所以我被羞辱了」,這種恥辱感甚至大於遭背叛的悲傷。

所以也遵循這個邏輯淡化、合理化了殺人者的反人類行為,反正死者是一個給人戴綠帽的女人,不是嗎?

把故事當成故事之前,首先把人當成人吧。

(標題由編輯所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