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上訴要求羈柙黎智英 《蘋果》:終院除夕開庭 一併處理還柙命令、上訴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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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還柙 20 日,前日(23 日)以可比「軟禁」的苛刻條件,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律政司不滿,昨(24 日)向終審法院申請臨時命令,要求在等候處理上訴許可期間,再次羈押黎智英。終院原定下周二(29 日)開庭,《蘋果》報道指,最新指示稍為延期,改於除夕(31 日)早上 10 時聆訊,一併處理臨時還柙命令和上訴許可申請。

除了要求再次羈押黎智英,律政司亦要求終院盡快召開緊急聆訊(urgent hearing),包括在公眾假期開庭。但根據《蘋果》最新報道,終審法院將於下周四(31 日)才開庭處理。

律政司發言人昨深夜回覆《立場》稱,由於司法程序仍未完成,不適宜評論。(另見報道)

黎智英前日(23 日)向高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聽罷雙方陳詞後,批准黎保釋。控方代表、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即時表示,引用《終審法院條例》第 35 條將會上訴,並申請於上訴期間將被告人羈留,法官聽取陳詞後拒絕控方申請。

法官雖然批准黎智英保釋,但條件十分苛刻,包括要求 1,000 萬元現金擔保金、人事擔保 30 萬元,黎智英全日 24 小時不離開其住所,除非到警署報到或上庭應訊,並禁止他接受任何形式訪問、禁用社交媒體等。法院會計部須點算保釋金,黎最終在 23 日深夜約 11 時,始獲准離開高等法院羈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