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壓傳媒查冊】警去信《蘋果》要求交出查車牌記者資料 警消息指《大公》亦有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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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因調查元朗 7.21 事件查冊車牌被控後,《蘋果日報》周一(4 日)收到警方來信,要求交出去年 11 月中,該報就一宗交通意外查車牌及報道的記者及資料搜集員的資料,以協助調查。

警方消息指,除了《蘋果日報》外,《大公報》亦收到警方的信件,要求傳媒交出查車牌的記者資料,消息指《大公報》一案由總區重案組負責。

《蘋果》總編輯羅偉光向《立場新聞》指,該報記者向運輸署申請查冊時已表明用作新聞用途 ,其後獲署方提供相關資料,而警方要求交出記者資料,令人質疑是干預新聞自由、威嚇傳媒,他感到莫名其妙、十分荒謬,表明《蘋果》不會向警方提供資料。

資料圖片:壹蘋果大樓

《蘋果》:警方來信要求交記者資料

《蘋果日報》周一(4 日)報道,該報收到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組信件,指警方調查「一宗有關《道路交通條例》的案件」,並列出《蘋果》去年 11 月 11 日及 11 月 12 日,分別在《蘋果新聞網》及印刷版《蘋果日報》刊出的兩篇報道。

《蘋果》刊出的警方信件顯示,該信以附件方式附上該兩則報道,要求《蘋果》確認兩份報道均由該報刊出,並要求「提供當日負責撰寫有關報導及相關資料搜集員的姓名及聯絡資料」。

該信件由網罪科科技罪案組一名總督察,代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發出,但並未說明調查的對象及懷疑違法情況,而信件要求《蘋果》書面回覆,亦未提及時限。

《立場新聞》向警方查詢上述信件的內容,是否因收到投訴而要進行調查,以及有關調查方向。警方回覆指,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正調查一宗有關《道路交通條例》案件,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調查細節不便透露。

相關報道以查車牌揭車主多次違法

翻查警方信件提及的兩則《蘋果》報道,去年 11 月初,一輛豐田 Mark X 私家車為逃避警方截查,在鬧市中高速行駛。該名司機當日因塞車棄車逃走,被警員拘捕,據報其後不但被發現早已失去駕駛資格,更在車上藏有懷疑毒品、伸縮棍等物品,被警方以「停牌期間駕駛」、「藏毒」等 5 項控罪拘捕。

《蘋果》記者就涉事車牌查冊,揭發車主是一間裝修公司的東主,而他與近年法庭多宗交通違例案件的被告同名,違例事項包括沒有展示車牌、沒有按運輸署署長指示完成駕駛改進課程等。

《蘋果》亦另刊出報道,詳盡說明記者申請查車牌過程,包括親身向署方職員查詢如何填表,而職員拒絕解釋,更明言因蔡玉玲事件「所以我哋都唔敢答你呀。」

報道又指,即使該報記者表示相關的新聞報道涉及交通問題,運輸署職員亦拒絕說明是否可揀選「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其後記者剔選該選項後,再在表格的用途一欄手寫註明「新聞」,最終獲署方批出資料。

《蘋果》總編羅偉光:記者按規定查冊 不會交出資料

《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接受《立場》查詢時指,警方僅指案件與《道路交通條例》有關,但並未說明正調查的對象,而該報亦不會按要求交出記者資料。

羅偉光解釋,該報記者是按照運輸署的規定,填寫及提交申請查車牌表格,當時亦是在親身向運輸署查詢並向職員表明資料是用作新聞用途的情況下,獲署方提供相關資料,而記者取得資料後,實際上亦是用作新聞用途。

他質疑,警方調查《蘋果》記者的正常採訪工作,甚至要求該報提供資料搜集員和記者的資料,「令人質疑是干預新聞自由、威嚇傳媒,感到莫名其妙、十分荒謬」,強調不會按要求提供資料。

壹傳媒工會:警威嚇查冊記者 破壞新聞自由

壹傳媒工會周一晚(4 日)發聲明,批評警方「以『協助調查』為名,索取負責同事身份和聯絡,實際是向查冊的記者施壓和威嚇,阻撓傳媒慣常及正當的調查工作,破壞香港的新聞自由」,該會強烈譴責警方做法,又指事件反映「政府窮盡一切方法打壓新聞工作者」。

該會續指,涉事記者「早已盡其所能申明查冊資料的用途」,而運用資料時無超出當初申報的用途,「若運輸署認為該申請有何不妥或隱瞞,理應當面向申請人提出、討論,而非秋後算帳,阻嚇新聞工作」。

該會強調,各種查冊是多年來慣常的新聞調查方法,以往各傳媒藉此揭露不少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報道,「政府若重視新聞自由,絕不應再為公眾查冊增設任何障礙」,又指「嚴正要求警方,立即停止針對新聞工作者的恫嚇」。

蔡玉玲被捕後 郭嘉詮曾指正調查其他傳媒查冊

警方去年 11 月初高調拘捕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指她在製作有關 721 事件的節目而查車牌時,涉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在查冊時作出「虛假陳述」。

事件揭發,運輸署 2019 年悄悄修改申請查車牌申請表,刪走「其他」用途選項,令記者申請查冊時只能從署方指定的 3 個選項中揀選一個,當中並不包括「新聞」。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去年 12 月曾在一個網上研討會中表示,警方另外有收到有關個別傳媒進行查冊報道的報案,會視乎有沒有足夠證據再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