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在加港人提供 2 新途徑申永久居留 加拿大:在艱難時刻與港人站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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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多國為香港人提供避風港計劃。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今日(8日)宣布,為在加港人提供 2 個新途徑,申請永久居留權。方法包括過去 3 年曾在加拿大接受高等教育;另一方法則是過去 3 年曾在加拿大全職工作最少 1 年,或兼職最少 1560 小時,並在過去 5 年曾於加拿大或加拿大以外地區,接受高等教育。

加拿大政府指,加拿大與香港的關係根深蒂固,提到 150 多年前首批香港人到加拿大,自此為加拿大作出貢獻。該國表示,在現時這個艱難時刻,加拿大繼續與香港人站在一起,並對港區《國安法》及香港日益惡化的人權狀況深表關注。

認可的「高等教育」包括學士或以上課程、至少 2 年的文憑課程、最少 1 年的研究生文憑課程,而修讀該課程必須有學位或文憑要求,相關學位或文憑需於研究生課程開始前 5 年內獲得。另外,申請人必須具有效臨時居民身份並滿足語言、教育及工作要求,並且在提交申請與獲得永久居留權時身處加拿大境內。

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長 Marco E. L. Mendicino 表示,隨著年輕港人將目光放在國外,冀望他們會選擇加拿大,又指新移民途徑是歷史性的措施,期望可推動加拿大經濟發展的港人。他表示港人將有機會發展他們的職業生涯,並協助加拿大復蘇,加深加拿大與香港人之間的緊密聯繫。

3 個月收逾 5700 工作簽證申請

因應《港區國安法》去年 7 月實施,加拿大政府去年 11 月公布將推出數項「救生艇」措施,方便港人到加拿大工作,以及將設立另一條入藉途徑。

加拿大政府今年 2 月為香港人推出的「救生艇」工作簽證,申請者只需符合兩個條件,即持有特區護照或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以及在申請前 5 年內,在加拿大的大專院校或海外同級院校畢業,都可以申請,無年齡或語言要求。截至 5 月 18 日為止的三個月內,已接收 5,727 個港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