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歲那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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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席坐了二十餘人,法庭內分外安靜。鄭念慈裁判官讀出判詞時,音量細小,中間豎立了多重防疫夾板,鄭法官以口罩夾把口罩繩子綁在頸後,口罩的阻隔讓其聲音更細小。旁聽席多為中年男女,有人伸長了脖子身體傾前,期望可以聽清楚一點法官的話。

隱隱約約的案情從法官口中吐出,均對被告人不利。「群眾聚集叫囂,被告說出所謂『隻揪』這句話,引致起哄。」「被告冚了警員左頭盔的位置」「被告拉扯警棍至警員失重心」。

然而,法官亦指出,被告在法庭上聲稱,被拘捕時於警車上及回到警局後,多次被警員掌摑,被告亦沒有犯罪紀錄,年紀輕,醫生亦證明他患有自閉症。不過,法官認為被告在庭上作供時「表現正常」,法官「肯定」被告病況不影響被告,指他能夠理解及明白拘捕等手續。

對於被告指自己被掌摑,裁判官鄭念慈認為不可信。鄭指出,驗傷報告只有皮外傷,相信是拘捕時造成,法官亦分析指,警員讓被告在落口供前打電話接觸母親,被告卻沒有在當時向母親投訴。鄭念慈指,若警員要毆打或掌摑被告,可以不批准他致電回家,「豈非更乾手淨腳」。裁判官說,被告的指控「令人難以信服,全屬捏造。」

近日坊間關注未成年人審訊情況。司法界近月亦為裁判官舉辦量刑工作坊,提醒法官「基於公眾利益,對嚴重案件的少年被告判以阻嚇性懲罰」。上訴庭亦已表明「年輕」不是重要減刑考慮。

今次被告人犯案時 17 歲,而根據法例,16 歲以下未成年人落口供才需要家長陪同。鄭念慈指,被告在法庭雖然稱落口供前被威嚇,但他並不相信,認為落口供過程沒問題。

事發為 2019 年 10 月 20 日九龍大遊行晚上,彌敦道及窩打老道群眾聚集。裁判官指,片段裡有人罵警察「毅進仔你幾多錢一個月」,群眾亦有人要求警員出示委任證,而警員要求示威者出現身份證。雖然片段沒拍得被告向警方要求「隻揪」,但鄭念慈指,被告「肯定有說過」,因為作供的警員誠實可靠,說的話合情合理。

鄭念慈形容,本來現場群眾情緒是「口角」,主要是對峙一方嘲笑警察收入,但被告後來說了「死黑警,過嚟隻揪」,按裁判官理解,「隻揪」意思是「對打」,意圖令現場情況「從口角提升至動武」。故此,被告「肯定」有挑動現場情緒,令現場人士更仇視警察,擾亂秩序,影響社會安寧,故判處被告第一項罪名「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名成立。

鄭念慈指,之後被告不肯出示身份證,「並襲擊兩名正常執行職務警察」,兩項襲警罪名成立。

現在已經 19 歲的被告,身型健碩,闊肩斜膊,額前髮陰向下梳,他穿了白色恤衫,打了黑色領呔,在聽判詞時全程站立,頭下垂,眼睛瞇成一線,口罩上面部皮膚通紅。當聽到罪名成立後,旁聽席有中年男士搖搖頭。

之後,鄭念慈和辯方大狀就判刑展開了討論。鄭裁判官此時說話音量比之前大聲,身體動作亦更多。

鄭上身向後倚,背靠椅子,先聲明:「我會拿報告,但會拿『困起佢』嘅報告。」

辯方大狀試探着:「會不會拿更生中心?」

鄭:「吓,佢嗌『隻揪』喎,令現場升溫喎,危害公眾安全,那時警民關係不好,佢唔只挑釁,令口角現場變成襲警。雖然年紀輕無案底,但冇悔意,我要判處一定時間嘅紀律性訓練,只係更生中心不足夠。」

辯方大狀:「現場原來情況不太嚴重。」

鄭:「就係原來不嚴重,佢叫雙方過來『隻揪』(鄭攤一攤手)咁至入第一條罪。」

辯方:「佢有情緒病自閉症,受到現場氣氛挑釁,不是冇道理咁樣做。」

鄭:「吓,佢『有道理』叫警察過來『隻揪?』

辯方:「不是這個意思。」

鄭:「佢無後悔喎,叫完『隻揪』之後,警察查佢身份證,佢打差人,打完一個第二個。佢又唔認罪,無悔意,成年人我判咗監啦。」

辯方:「佢唔係無悔意㗎……」

鄭:「佢後悔咗啲乜嘢呢?」

辯方大狀呈上被告自己寫的求情信,是幾張在橫間紙上用原子筆手寫的英文信。

然而鄭念慈翻閱該幾張白紙說,批評道:「Mr Ng(辯方吳宗鑾大狀),你有無睇過㗎,究竟寫呢封信佢寫得有幾認真?我就咁都睇到幾個錯字,用白油(塗改液)油咗啲未乾又寫落去,我都睇唔到上面寫乜。連抄多一次都唔去做。」

吳辯方大狀引述信中段落,以英語讀出:「佢話自己嘅行為 inappropriate, truly sorry and apologize for this.」

鄭反駁:「向邊個道歉呢?」

吳大狀:「向受害者道歉,向法庭道歉。」

鄭回應:「佢向我道歉做乜?佢又唔係打我。你話佢有悔意?我看唔到喎。」

鄭念慈表示押後判刑至十四天後,期間索取勞教中心、教導所報告,鄭強調會判以「長時間紀律性訓練」,更生中心報告則也會拿,但只是「順便」,他表明不傾向判處。

鄭說,現已 19 歲患有自閉症的被告,需要還押。三名警員已在後段準備好架勢,站在被告附近圍成了半圓型,待求情完畢,被告就被帶入犯人欄的木門後,旁聽席一名中年女情親友流着淚,二十多名旁聽者靜默着離開。

「隻揪」這個詞語,在反修例運動可以追溯至更早。2019 年 7 月初,一名男警於旺角驅散示威者時,曾跟現場市民對罵,期間警員曾說「埋嚟呀!」「認住我呀!」「隻揪呀!」該警員於運動期間被受注目,有「隻揪 Sir」之稱號。

這天下午太陽曬得酷熱難當,午飯時間,一名鬢髮斑白的伯伯,和一位穿裙子的微胖女孩,守在九龍城法院的囚車出入口處。等了一個半小時,其中一輛囚車駛出,女孩獨個兒追着囚車,拿着手機開啟了小電筒,高舉着手臂大喊:「陳 XX(男孩名字),撐住呀!」

烈日當空,女孩把手機的小電筒開啟了,這點小光被大太陽淹沒了,但她仍然高舉手機,吃力地揮動那個看不見的小光點。囚車停在交通燈前,她追上前,高舉着手機,裙子吹得飄逸。囚車被茶色玻璃密封,裡面是不是坐着她關心的手足也不重要,送錯總比錯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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