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港人案】黨媒稱 12 人法律權利受保障 黃偉然家屬︰黑白不分 喬映瑜家屬:官派律師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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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港人案中 10 名成人被告周三(30 日)經秘密審訊後判刑,昨日深圳衛視旗下網媒《直新聞》再公開多條片段,展示聲稱為案中搜獲的證物,又指 12 人的合法權利得到「依法保障」。被判刑七個月的黃偉然的家屬批評,官方強行為 12 人安排官派律師等做法均證明,官方所謂「依法」的說法「黑白不分」;被判囚兩年的喬映瑜,其家屬指判刑後曾向官派律師詢問上訴事宜,惟官派律師叫家屬自行寫信與喬映瑜討論,「沒有履行律師責任」。

《直新聞》昨日在 FB 公開四條片段,包括展示了聲稱在案中搜獲的證物,有快艇、電話、電筒、多枝魚竿及其他釣魚用具等。片段中指,刑期執行前,各人已被「依法」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可抵銷刑期,「好快就可以返屋企」。而在拘留、審查和起訴等階段,涉案人士的各項權利均得到「充分保障」,檢查機關亦有為「辯護律師」提供閱卷便利,以保障訴訟權利。

黃偉然家屬回應官方片段時指,由拘留期間不准家屬委託律師代表、不斷威迫家屬委託律師退出案件,「已見其『法律程序』的不公不正」。家屬表示,由政府和警方被揭曾安排定翼機「監視」護送,到 12 人寫信內容格式一式一樣,強行為 12 人安排官派律師,均「毫不合理」,「片段說法是非黑白不分!」

喬映瑜家屬回應官方片段時則批評,過去官派律師一直「失蹤」,判刑後只收過一次官派律師的回覆,當時家屬曾詢問有關上訴事宜,惟該官派律師只叫家屬自行寫信與喬映瑜討論,又拒絕家屬提出會見當事人商討的要求,「沒有履行律師責任」。

12 港人中 10 名成年被告周三被判刑 7 個月至 3 年不等,由直新聞公開的證物片段可見,其中一袋證物標明案發日期為 8 月 23 日,性質屬「偷渡案」,又指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是透過在船上發現的衛星電話,及被告電話中的 Telegram 資訊,得知「犯案」過程,即鄧棨然和喬映瑜在「上家」指揮下,聯絡其他涉案人士,策劃和組織偷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