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左報點名批評為「黃法官」 裁判官林子勤被調往淫審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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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左報點名為「黃法官」、被批評多次在反修例示威案中裁定警方非誠實可靠的裁判官林子勤。司法機構回覆《立場新聞》查詢時證實,他下月起被調往淫褻物品審裁處工作,並指是因應正常運作需要而作調配。淫褻物品審裁處主審裁判官同屬裁判官職級,意味是次調動屬「平調」。

司法機構確認,林子勤將於今年 11 月 2 日起調任淫褻物品審裁處主審裁判官,淫褻物品審裁處主審裁判官同屬裁判官職級。司法機構稱,裁判官不時會因應運作需要,被調仼各裁判法院或同等級別的專責法庭/審裁處的不同司法職位,以汲取更多司法經驗,強調是司法人手調配的慣常安排。

司法機構續指,在現行安排下,西九龍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可因應運作需要,安排出任淫褻物品審裁處主審裁判官的裁判官審理部份裁判法院的審訊。至於有關林子勤裁判官的投訴,司法機構表示會按既定機制處理。

由中聯辦控制的《大公報》社評曾經點名批評林子勤,指他在審理一宗涉及 4 名男子涉嫌元旦日襲擊便衣警時,裁定其中兩名負責「望風」的疑犯罪成,但兩名「主嫌」無罪,令人「大開眼界」,更質疑他「放生」主犯的原因是受害人記憶受損,作證警員「誇大供詞」,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按這種判案邏輯,兇嫌今後會傾向將受害人殺死,因為『死無對證』」。
同樣被左報追擊的還有裁判官何俊堯、錢禮、張潔宜及高等法院法官黃崇厚,指他們「放生暴徒『着草』」。其中何俊堯更遭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及周浩鼎投訴,他早前調職高等法院,處理原訟庭刑事案件的排期事宜,職銜為「刑事案件排期法官」,暫不會審理刑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