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 基金最終籌款 鄧炳強:臨解散撈油水 警告支聯會依時回覆國安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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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反修例運動被捕者的「612 人道支援基金」本月中宣布逐步停止運作,會在 9 月最終籌款,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27 日)見記者,不點名批評基金「臨解散撈油水」,又提醒任何人如協助或教唆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可能觸犯法律,「希望大家切勿以身試法」。另外,警方國安處日前要求多名支聯會成員交資料,鄧炳強今不點名形容「呢啲外國代理人」,如不依時回覆查詢,可被判監 6 個月至 2 年。

鄧炳強︰612 基金是否「撈油水」「市民心中有判斷」

鄧炳強不點名提到 612 基金,「上禮拜有個組織,最主要嘅目的係籌款,為黑暴被捕人進行法律訴訟」,他指留意到該團體已宣布將會解散,同時在解散前呼籲市民捐款,「係咪臨解散前都要撈一筆油水呢?」他指任何人協助或教唆危害國家安全罪行,都可能觸犯法律,「希望大家切勿以身試法」。

被進一步問到何謂「撈油水」時,鄧炳強再指當一個團體公布會解散,解散之前要籌一筆大的款項,「我覺得係一個好奇怪嘅現象,至於我講『撈油水』呢,相信大家作為市民,心目中有一個判斷。」鄧炳強指,針對一個「可能會籌款」團體的調查,包括是否涉及清洗黑錢等多方面,「對任何一條有可能會犯的法,任何犯法的人,都會全力調查」。

國安法無追潮力 支持檢控的證據無時效規定

警方國安處日前要求多名支聯會成員交資料,鄧炳強今日指,數日前警務處長向數個組織人士,按國安法第 43 條附表 5 發信,要求「呢啲外國,或者台灣的政治組織的代理人」交資料,包括會員、活動及財務資料,他提醒收到信件的人,如不依時如實回覆,可被罰款十萬元,最高判監兩年。

根據日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向傳媒提供的國安處信件,當中提到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要求提供自 2014 年起的會議紀錄,及與不同組織的財務往來。被問到如何定性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鄧炳強指法律有清楚闡釋,警方是根據相關個人或機構過往的行為提出要求;至於為何要求提供國安法生效前的資料,鄧炳強指警方要求的資料屬法例容許,雖然國安法並無追潮力,惟有關支持檢控的證據則無時效規定。

反修例運動是顏色革命

鄧炳強今日亦有交代 2021 年上半年本港罪案數字,當中提到目前共有 143 人因國安法被捕,已檢控 81 人。他特別提到有 3 人已定罪,其中 2 人涉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情顯示有一名「主腦人物」,聯同「一位外國人」,誘使該兩名被告作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包括呼籲制裁,鼓動公眾活動等。

鄧炳強形容,該主腦人物「利用所管控的媒體,製造形象,鼓動他人對國家、香港政府的憎恨。」又指隨更多案情披露,「大家就好清楚睇到,2019 年發生嘅事情唔係單純一啲年輕人出來發聲,而係一啲主腦人物有心危害國家安全、類似一個顏色革命嘅犯罪行為。」

12 港人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 29 歲律師男助理陳梓華,本月 19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情透露,黎智英被指為重光團隊(SWHK)的幕後主腦及金主。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押後案件至明年 1 月 3 日再訊,期間兩人須繼續還押。

「資格審查委員會」主席、政務司司長李家超昨日公布,資審會裁定熱血公民鄭松泰不符選委資格,並即時失立法會議員資格。身為資審會成員的鄧炳強指,資審會是判斷參選資格,與是否對其展開刑事調查「係兩件事」。被問到資審會基於甚麼證據作出決定,鄧炳強指資審會考慮該人是否曾做違反「負面清單」的行為,公眾可留意該人過往言行,「大家可以判斷」,他不便評論和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