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批未授權公開文件 張達明:指控欠法律理據、資料非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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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師會今日(2日)致函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暨律師會理事張達明,指他在未獲授權下兩度公開律師會內部文件及決定有違保密操守,成立小組調查並通過對張達明的不信任動議。張達明回應批評律師欠缺法律理據分析,澄清有關資料非保密,強調專業團體應在發布針對性的指控前,先通知涉事者、提供適當的回應機會。另一項指控批評張達明公開披露,5 月份一份新聞稿並非由理事會一致通過,而是大多數通過發出,張達明指沒有任何規則明確禁止披露理事會的決定是否一致決定達成。

律師會的指控涉及兩宗事件。第一宗是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在 3 月份下旬稱,已聯絡律師會要求即時「回水」退回 2020 年度執業牌費及免去專業保險費用 。律師會指出,張達明今年 3 月 27 日在未獲授權下,私自向員郭榮鏗披露,彭韻僖將會指郭未有事件聯絡律師會,並提醒郭「當事件在星期一出街,你要準備回應」(You should be prepared to respond when this is out on Monday),較「會長通訊」提早了三日。

第兩宗事件則是涉及彭韻僖在 5 月理事會換屆選舉推薦個別候選人風波。張達明在 5 月 14 日在 FB,公開披露回應會長彭韻僖就風波發出新聞稿,只獲理事會成員以「大比數通過」,而不是一致過過。律師會形容兩宗事件事態嚴重,就事件在今年 5 月召開小組調查,認為張達明「在沒有正當理由下違反保密原則」,理事會隨後通過就向郭榮鏗披露討論內容通過對張達明不信任動議。

張達明:將指控告知郭榮鏗   屬公平、符合公眾利益

張達明今日在 facebook 發表長達 9 頁的聲明回應,批評律師會幾乎沒有根據任何法律理據分析有關事件,並在沒有進行分析下陳述結論。張達明表示,向郭榮鏗披露彭韻僖指控他未有向律師會聯絡一事是基於律師會提出的指控嚴重,屬公開質疑郭的立法會法律代表專業性,因此在不肯定郭有否收到律師會的信件的情況下,向郭榮鏗披露指控,避免因誤會而引起「茶杯裏的風波」。

張達明強調,專業團體應在發布針對性的指控前,先通知涉事者並提供適當的回應機會,而將嚴重指控告知郭榮鏗是公平、符合公眾利益。張續指,在會長彭韻僖提出指控前,郭榮鏗實際上在一直有就相關議題聯絡副主席陳澤銘。

張達明:會長通訊  不牽涉保密原則

就律師會小組表示他違反保密原則,張達明澄清指,據他了解,理事會從未曾對郭的指控及會長通訊視為機密文件,而會長通訊中亦提及「已致函郭議員澄清」,反映有關資料非被保密,而披露的內容亦只牽涉有關郭的內容,因此他認為就指控告知郭榮鏗,並沒有違反任何保密規定。然而,張達明承認不應在公開在向會員公布有關內容前向郭榮鏗通報有關內容,亦應該在知悉郭一直就事件向副會長聯絡一事親自與會長解釋以避免誤會,無意隱瞞事件,並已就事件向會長致歉。

張:律師會非私人會所或商會      披露決定非一致    不損運作

至於 5 月時公開指律師會理事會只是多數,而非一致通過發新聞稿,張達明強調理事會沒有任何規則明確禁止披露理事會的決定是否一致決定達成,而披露有關細節並不會損害理事會的運作,期間沒有透露任何成員的意見,討論的內容或投票數。

他又形容理事會內有多元意見是健康的現象,並不違反會議常規或決議。反問律師會「有甚麼理由禁止理事會成員披露投票結果是否一致通過」。他特別強調「律師會理事會非私人會所或商會」,質疑「若禁止披露機構的決定是一致或多數通過,該如何保障言論自由及向公眾問責的公眾利益?」

張達明最後形容兩起事件為「不幸和獨立事件(unfortunate and isolated incidents)」,強調加入安理會的兩年多以來一直忠實地保密協議,未來亦會繼續履行保密責任。他指,相信理事會會包容、尊重各種觀點,希望能共同努力,以最佳方式促進法治、公眾、及法律界的利益。

郭榮鏗:律師會反常態發聲 處理「雞毛蒜皮的垃圾事務」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回應指,張達明並無向他披露甚麼文件,只是私下鼓勵他澄清有關指控;而大家在武漢肺炎疫情中考慮如何幫助法律界,有些人卻在背後「搞小動作」,而律師會更將「不值一提、雞毛蒜皮的事件大做文章」。他又表示,出任法律界議員8年多期間,極少見律師會就《港版國安法》或三權分立等議題發聲,形容對律師會今次的高調發聲極度遺憾,並質疑「張達明究竟犯左咩錯?」他指香港在最風雨飄搖,法治、憲制最令人擔憂的年代,律師會竟然選擇處理「雞毛蒜皮嘅垃圾事務」。

郭榮鏗亦表示,在得悉有關指控後,在3月30日已去信會長彭韻僖,表明雖然沒有透過「官方」渠道接觸律師會,但就有關議題已向副會長陳澤銘聯絡,當時亦相信與陳得溝通等同律師會,希望彭韻僖為此事在下篇會長通訊中再次向會員澄清,避免誤會。然而,郭榮鏗表示,據他了解彭韻僖並未有向會員澄清。

律師會理事林洋鋐及彭皓昕亦在 FB 指,認為「理事會的工作透明及向會員問責至為重要」,而首要工作為捍衛法治、人權及司法獨立,兩人亦會全力支持張達明在理事會服務會員。

律師會回覆時未有回應有關小組的成員名單及通過對張達明的「不信任動議」會否奪取張達明的理事資格等問題,僅表示「保密責任對律師專業至關重要」,會嚴肅看待未經許可的披露行為,並認為向全體會員通報有關情況是恰當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