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續狙擊教協:執法部門須封存網上電腦罪證 追究與「亂港勢力勾連」首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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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教協)昨日(10 日)宣布解散,《大公報》以三大版篇幅報道之餘,再以「社評」連同兩篇評論文章繼續狙擊,主旨均為即使解散都不能就此收手,「社評」指教協擁至少逾 4 億元資產,必須查明有否用於政治活動,違反工會註冊條例,甚至國安法。另外兩篇文章論點相同,均指教協未有通過正常程序突然解散,是想逃避法律責任,執法部門應立即封存教協網上、電腦罪證及銀行資金,追究「長期與亂港勢力勾連的教協首惡」。

《大公報》以 A1至 A3 三大版報道教協解散,頭版引述大律師馬恩國指,教協解散是「企圖在保安局深入調查前,銷毀相關證據,如會議紀錄、資料單據」,敦促警方盡快查封教協會址及相關人士的電腦。

報道又引述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指教協是根據《稅務條例》中豁免繳稅的非牟利組織,條例規定必須保留七年內的文件、紀錄、單據,認為稅務局局長必須監管教協清盤過程。他又質疑教協可能會在銷毀會員資料時,「銷毀與反中亂港組織及境外勢力之間的聯繫紀錄」。

斥教協未通過正常程序解 「急急毀屍滅跡」

《大公報》「社評」指國安法實施一年,不少政客、組織早已自行解散,教協要是「真有悔過之心,早該自我了結,何必拖到今日?」又指教協最近刪除「佔中」及「公民抗命」等教材,是「急急毀屍滅跡」。

文章指教協未有通過正常程序,即需有三分之二會員投票通過解散,留下「種種疑團」,指教協擁巨額資產,稱「單是物業市值就高達 4 億多港元」,而教協未有清楚交代如何處理,之後引述有指控稱相關資金用於政治活動,違反工會註冊條例,足以被取締,又指若查明有關人士涉違反國安法,要被依法論處。文章最後指「沒有了教協,教育專業和教師權益才能得到更好的維護,教育環境方能變得越來越好。」

促查「教協首惡」與「亂港勢力」勾連關係

另外兩篇評論文章論點跟社評大致相同,其中署名「資深評論員」李繼亭的文章質疑教協「匆忙解散,到底是想掩飾什麼呢?」又指「教協與反中亂港勢力長期捆綁」,所留下來的「逾 5 億元資金,會不會悄悄流向亂港基金?」並引述「央媒」早前曾批評教協與「民陣」、「支聯會」存在關係錯綜複雜,「人員、組織、資金和利益勾連」,必須將「那些長期與亂港勢力勾連的教協首惡,一查到底,絕不容逍遙法外。」

稱執法部門應立即封存教協罪證及銀行資金

署名「資深評論員」陳光南的文章指教協「涉嫌勾結外國勢力發動港版『顏色革命』,企圖推翻特區政府」,認為執法部門應該立即「封存所有網絡上和電腦裏面的犯罪證據,封存所有銀行資金往來,調查教協有沒有借出戶口供反中亂港組織使用,危害公共安全」。文章又指有些「黃師」推動學生參與「佔中」及2019 年的「黑暴」,甚至製作煽動學生犯法的教材,對抗政府,必須承擔刑事罪責,並取消其教師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