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 三罷】教師被控襲警罪成 一度遭還押小欖 判囚 9 周准保釋候上訴 官斥未見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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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男教師楊博文被指去年「大三罷」期間,在上水迴旋處慢駛,遭警方截查時腳踢警長。裁判官吳重儀早前裁定他一項襲警罪成,更質疑「心智可唔可以繼續教書」,一度將他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今日(8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判他監禁 9 星期。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准。

被告楊博文(29 歲,小學教師),亦是沙灘排球港隊代表,他被控於去年 11 月 11 日清晨時分,在上水掃管埔路迴旋處襲擊正在執行職責的警長鍾宏業。

裁判官質疑被告沒在精神科報告透露母親患抑鬱

辯方庭上指出,被告的精神科報告顯示他無精神病,心智無問題。裁判官吳重儀質疑辯方早前透露被告母親患抑鬱症十年,為何被告卻向精神科醫生表示家人無病歷;辯方解釋抑鬱症與精神病的界定有分別。

吳重儀指,被告兩份精神科報告,一份稱被告無問題,但被告卻未有向另一份報告的精神科醫生透露自己案發時的思緒,包括其「狂想」警員曾表示會將他掉下天橋,使醫生無法將此作參考。

吳重儀強調襲警罪是嚴重罪行,法庭絕對有責任保護正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被告一次又一次嘗試堵路,警員上前截停及想搜車,被告卻腳踢警員,情緒激動,反抗使自己受傷。她雖然同情被告的家庭,但直斥被告沒有表達悔意,因此不會考慮判社會服務令等,認為短期監禁最適合。

吳重儀斥被告的報告均不見被告有反省,被告對精神科醫生不盡不實,未見洗心革面,因此判監 9 星期。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准。

校長指被告全心全力教學 給予學生正能量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本案遭學校解僱,校長仍為他求情,指被吿負責任、有熱誠、全心全力教學、給予學生很多正能量。被告的雙親均為長期病患,父親為肝癌康復者,又有糖尿病,母親則患有抑鬱症十年。辯方強調,本案是非常單一的事件,與被告性格不符,涉案警員亦沒有受傷,希望法庭判處非監禁刑罰。

裁判官吳重儀於今年 6 月中旬裁定被告襲警罪成,並押後至 6 月 26 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被告曾提出保釋,但遭吳重儀拒絕,他及後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

吳重儀早前作裁決時,曾批評被告大話連篇,供詞不可信,表明不相信警察會用粗口罵路經此地的教師,認為三名警員證供不一,反而顯示各人沒有夾口供。吳重儀又指被告用警員編號稱呼警員,是對警員有敵意,直稱:「心智可唔可以繼續教書?」並斥被告「為人師表,守法意識薄弱,阻塞交通自私自利、衝動狂妄、犯錯不遵指示,大話連篇、無悔意,以為警察會扔佢落橋如此荒唐」,又指「懷疑被告心智及人格有潛在障礙,先有咁失智行為」。

案件編號:FLCC527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