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龍門張俊傑入稟控誹謗 前員工反擊:大量證人可作證,法庭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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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門冰室東主張俊傑 8 日向高等法院入稟,控告前員工楊朗誹謗,指他曾撰寫文章,以直接或影射方式形容張無理解僱他,強迫其他員工長時間工作等,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制被告繼續發布有關言論,及要求賠償一切損失。楊朗昨晚(9 日)回應,自己在元朗 721 事件成為暴動罪被告,現時又被張控告誹謗已「身心俱疲」,又表明自己發表的言論建基事實,毋須道歉;楊又質疑張選擇性控告,而且透過「白衣人」辯護律師控告自己,「倍感唏噓諷刺」。楊最後表示,如果張堅持對簿公堂,會有大批證人為他作證。

楊朗於 721 事件被控暴動

楊朗首先表示,他在「721 元朗襲擊」事件當中「原告變被告」,剛被控告暴動罪,現時又再突然被牽涉在香港「極為罕見、辯護費用龐大的誹謗官司,實覺身心俱疲」。楊朗認為,言論自由是香港一切自由之基石,他重申在書籍《消失了的聖誕卡》書末〈跋〉之言論,「乃建基於事實之 fair comment。本人無需為陳述事實之言論道歉或退縮。」

楊朗並且說,張俊傑先以「良心經濟圈」發起人自居,最近又在 7 月 1 日左右退出自己曾經不屑參與的「黃色經濟圈」,但現時又僱用白衣人「飛天南」吳偉南一等人的辯護律師江得源,作為今次誹謗案的控方律師,「黃圈同路人供給張先生的財富卻落入藍律師之囊中,本人深覺錯愕及遺憾。我因 721 而被控暴動罪,張俊傑控告我的律師則為 721 白衣人辯護,亦着實令我倍感唏噓諷刺」。

只有楊朗被告   質疑被針對

楊朗又說,在《消失了的聖誕卡》書中,指控張俊傑「於理有虧」的不只他自己一人,質疑現時張俊傑選擇性只挑選身負暴動罪的他控告誹謗,「其心可誅」。

楊又不滿指,為何《蘋果日報》在其報道「龍門老闆控前員工誹謗」當中,標題要加上「抗暴之戰」。現時《蘋果》已經將「抗暴之戰」四字刪除。

楊朗最後說,「講真話會被誣告誹謗?簡直荒天下之大謬。如你堅持要對簿公堂,大量辯方證人會上庭作證,證明我的清白。張俊傑,我哋法庭見!」

楊朗指控張俊傑   以欺騙手段獲取大眾支持

張俊傑前日(8 日)向高等法院入稟,控告楊朗誹謗。楊朗是由張創立的「香港人嘅冰室資源中心」的前手工藝室主管,月薪本來為 3 萬元,及後改為時薪 60 元。

入稟狀指,楊朗在示威文集《消失了的聖誕卡》中,撰寫一篇名為《跋 — 知情人的心路歷程》的文章,當中涉嫌講述張強迫員工在資源中心工作、以侮辱性語言辱罵員工、以非人道方式營運資源中心、無理解僱楊朗、及以欺騙手段獲取大眾支持等。

張俊傑在入稟狀中強調,已經有大量讀者閱讀過相關言論,使他感到尷尬及難受,而被告的言論會誤導讀者、亦是有計劃地令他承受金錢損失。相關的書本至今仍在發售,但被告繼續容許其文章被刊登。張要求法庭頒布禁制令,禁止被告再發布有關誹謗言論,並要求他賠償張一切損失。

聲明 本人楊朗,就張俊傑先生控告本人誹謗一案(入稟編號:HCA 1511/2020),現發表聲明如下: 1,本人剛被控告暴動罪(721…

入稟編號:HCA 151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