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咬女警手臂 女學生候判 辯方指事後患創傷後遺症 三度自殺不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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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 9 月 25 日,大批示威者晚上到港鐵沙田站聚集,警員到場掃蕩時,一名女學生被指咬女警手臂,今日(2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警罪。辯方求情時透露,女學生早年被診斷患上嚴重抑鬱症及躁鬱病,被捕時遭多名警員圍住,受驚過度而一度失禁。她事後證實患上創傷後遺症,三度企圖跳樓、吞藥及跳軌自殺不果。案件押後至 9 月 11 日判刑,被吿准保釋候刑。

被告 18 歲孫姓女子,被控於去年9月25日,在沙田新城市6號舖Fancl 外襲擊女警22838。案件原定於今日進行審前覆核,但被告主動認罪。

辯方:被告被捕時嚇到驚惶失措 一度失禁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現年18歲,剛完成中五,將就讀中六。母親今日到庭,父親則離港工幹。被告幼年曾做測試,被判斷為資優兒童,惟家人不𢤦照顧,被告幾年前被確診患有抑鬱症。2017年,被告到英國讀書,學校發現她有𠝹手的情況,被告亦自知精神狀態不太好,故返港後主動尋求協助。醫生診斷為患有嚴重抑鬱症、躁鬱症等。被告嘗試回英國繼續讀書,但不成功,遂於2018年返港重讀中三。被告一直患有抑鬱症,須定期到醫院接受治療。

辯方稱,被告與家人關係一向不太好,特別自去年發生社會事件後,因政見分歧,雙方關係變得更壞。

辯方透露,被告當日遭多名警員包圍,情況混亂,換作仼何人都會慌張,更何況被告患躁鬱症會使她更緊張。而且,受襲女警將前臂放於被告口邊,用力箍住被告,從照片可見,被告曾向手持鏡頭的人士求救。被告更被嚇到驚惶失措,一度失禁,事後被確診患上創傷後遺症。

曾企圖跳樓、吞藥及跳軌自殺不果

辯方指,被告三度嘗試自殺。第一次為 2019 年10 月 3 日,被告上大廈天台企圖跳樓自殺,幸好被告的師姐留意到被告於社交平台發佈的相片及字句,感到擔憂便找社工一同尋找被告,亦有街坊見到被告看似有尋死的念頭。該事件中有消防到場,被告與社工交談後感到情緒有緩和,未有自殺。第二次自殺於今年1月,被告吞下所有精神科藥物並喝酒,後來因不適便求救,最終獲送院。第三次則在4 月初,被告在大圍站跳軌,幸獲途人拯救,被告被送院,留醫 20日。

辯方指,被告的朋友及家人稱被告品學不錯、樂於助人。被告的身理及心理受到巨大壓力,而且案底亦會影響其前程,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在犯案前已患病,沒有干犯其他罪行,又主動承認控罪。

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將案件押後至 9 月 11 日判刑,問辯方需不需要法庭為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辯方稱不需要,因為被告一直有定期覆診。裁判官遂只為被告索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服告,准被告繼續保釋。

案情指,去年9月25日晚上9時15分,有約100名黑衫示威者於港鐵沙田站A出口內聚集,較早前則有懷疑跳閘事件,亦有人破壞設施,港鐵職員報警。女警 22838 及另一名警員接報到場,見到約50名蒙面示威者往新城市逃跑,當中包括被告。被告身穿黑衣物,口及面被圍巾蓋住。警員懷疑被告與早前的刑毁及非法集結有關,遂追截,最終在沙田新城市6號舖 Fancl 外截停被告。被告一直掙扎並企圖逃脫,及後咬了女警22838右上臂 3 秒。

案件編號:STCC53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