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嚴懲」違反校園出入管制 中大向 8 學生發警告信 1 人記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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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教務長余蕙卿昨向學生發公開信,指校方將執行懲罰機制,杜絕有人繼續違反校園出入管理措施,如拒絕出示學生證可能會被校方警告,嚴重或重覆違規可被記過甚至「踢出校」。中大今(27 日)回覆傳媒查詢指,截至本周四,已向 8 名學生發出警告信,1 名學生被記過及須於畢業前完成義務工作,此外正跟進另外 4 名學生的個案。

中大重申,違反相關措施的學生需對其違紀行為負責,為防止校園出現不當行為,大學九間書院及研究院已就學生違反校園出入管理措施的懲處達成共識,加強協調及執行紀律處分,「校方冀學生珍惜在校園學習的機會,及履行中大成員的責任,遵守校園規則。」

中文大學自 2019 年「二號橋衝突」後實施出入管制後,多次有學生和畢業生保安衝突,有學生因拒絕出示學生證或與保安爭執,受校方不同程度紀律處分。中大教務長余蕙卿昨日向全體學生發電郵(另見報道),指近月持續發現有學生違反進出校園管制措施,包括拒絕出示證件,對執行措施的人員作口頭或肢體攻擊等,校方認為這些行為危害校園安全穩定,「完全不能接受」,違規學生應當承擔後果,宣布由即時開始,校方將採取一糸列懲罰機制。視乎犯事的頻率及嚴重性,拒絕出示證件的學生,可能會收警告信,屢次或嚴重違規者將被記過,嚴重者或被大學開除學籍。

「朔夜」副會長羅子維被記過 2 次

綜合傳媒報道及《立場》所得資訊,因違反出入口管制遭校方紀律處分的學生,包括中大學生會當選後即辭任的內閣「朔夜」外務副會長羅子維、內務副會長何思珩,羅子維被指拒絕出示學生證及以粗言穢語辱罵保安人員,何思珩則被指拒絕出示學生證進入校園。另有 1 名學生為保安疑「插水」事件的涉事學生。

羅子維因事件被記過 2 次,並須於畢業前完成 30 小時義務工作。按照中大《全日制本科生總學則》,學生被記過 3 次就會被開除學籍。據了解,中大學生若被紀律處分,日後在學期間將不會獲批到海外交流,亦不會獲發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