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的「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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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野士】

特區政府收緊查冊,被批評打壓新聞自由,林鄭月娥回應說:「看不到為何記者要有特權。」「我看不到」這句話,熟口熟面,有人說這是林鄭政府的口頭禪,我看不是。隨便數算一下,林鄭政府「看不到」的事,倒也不少。

修例風波導致民怨沸騰,林鄭月娥表示看不到有「警暴」。實情是,紅黃藍綠,甚麼媒體都好,只要有鏡頭,都曾攝得警察傷害市民的場面。

政府要求公務員宣誓,林鄭月娥表示看不到此舉會影響公務員士氣。實情是,連副局長、政治助理都事有湊巧相繼請辭。

李運騰法官容許黎智英保釋,官媒《人民日報》炮轟香港法院「管轄有困難」,林鄭月娥表示看不到這番評論會對香港司法系統帶來壓力。實情是,這是香港國安法首宗終院推翻高院保釋決定的案件。

林鄭月娥接受《彭博》訪問時表示,看不到會有大量港人移民英國。實情是,申請提取強積金永久離港的人數,破了歷史新高。

議題擺在眼前,你同意就說「同意」,不同意就說「不同意」,何來「看不到」這個說法?你不同意,就得論證為何議題不成立,並解答坊間的質疑,總不能只拋下一句「我不同意」就大模斯樣地離開。不過你若回答「看不到」的話,則可以省下一切論證、解說的工夫 —— 我都看不見,你還想我解釋甚麼?

不過這句話,我能說,你能說,荷蘭叻能說,可是政府官員不能說,林鄭月娥更不能說。有人在大嶼山駕車,不慎撞死牛了,他說「我看不見自己撞死牛」,那即是他知道那隻牛是被撞死的,只是不知道兇手是否自己。林鄭自稱看不見這樣那樣,那即是她知道這些事情,只是她看不見而已。一個月幾萬張花蟹,卻甚麼都看不見,若是真看不見的,那就煩請她告老還鄉,老眼昏花的人實在不宜擔任這個極傷神、害她難以跟丈夫聊天的苦職。

若是假裝看不見,那又代表甚麼呢?老師問學生:「你看見自己的錯嗎?」學生回答:「我看不見。」學生顯然是在發爛苴。學生尚小,不懂事是可以理解的,為人師者循循善誘、曉之以理就行,不用喊打喊殺;孔子收服子路,用的也是這招。不過由市民出糧、月入數萬張花蟹的公僕,竟然也向她的老闆發爛苴,還要擺出一副「吹咩」的嘴臉,這是足以炒魷的。

當然,老闆們是沒她辦法的。這個「老闆」指的當然是中央政府,她害得中央政府遭天下圍攻,肯定違反《國安法》,可是又沒人能檢控她。我將她那句「看不見」的意思翻出來,也只為了印證「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只是他們仍然在說謊」的道理而已。讓我們期待她的下一個「看不到」。

作者簡介:一介野人,甚麼都不懂,故名「野士」;同時諧音「Yes」,以切合當前的政治形勢,做個凡事 Say Yes 的忠誠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