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港人案】謝偉俊:12 人幸福幸運 不能過份要求港府愛錫「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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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名被送中的港人當中,10 名成年被告被判監 7 個月至 3 年,有家屬今日前往深圳希望探監。協助 12 港人的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在港台《城市論壇》上表示,現時家屬得到的資訊極少,完全不知道 10 人會在哪裡服刑、何時可探望、探望需經甚麼程序及家屬身份需否核實等,家屬如「投石問路」。他又指,家屬本著「上咗去先」的心態,亦因為現時深圳有「14+7日」的檢疫措拖,他們認為隔離需時長,不如先到深圳等候。

朱凱廸指,中國每一個看守所、監獄亦各自有規矩。家屬曾向看守所、官派律師、香港入境處查詢探望的資訊,但都無答案。而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的鄧棨然及喬映瑜,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3 年及 2 年。朱凱廸表示,二人被判較長刑期,家屬擔心他們會被轉移到廣東省以外的監獄服刑,探望他們會更困難。他又指,12 港人上訴機會不大,因為中國司法程序下,家屬無辦法去幫當事人上訴,而家屬現時亦無辦法接觸到他們,

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則認為,中國「法律如何寫一件事,執行有很多現實問題」,尤其在政治案中,官方所說是「公開」審訊,但實際一兩日前才通知家屬。他以維權律師王全璋的案件為例,太太一日前才知悉案件在另一個市開審。而太太欲探監時獲告知,探視室要裝修兩個月,最後在王全璋判刑後近一年才能探望。何俊仁指,很多中國的敏感案件開審,家屬都未能前往旁聽。而現時 10 人仍完全與外界隔絕,其意願、想法、選擇無人知。

回應 10 人的判決,朱凱廸認為「一日的判刑都會是冤獄」,他指整件事中 12 人都不可以自願地找到代表律師,家屬委託律師無辦法參與其中,12 人得不到基本的法律保障;過去 4 個月,12 人處於秘密羈押的情況,羈押期間有被詳細審問,審問從無律師在旁幫忙;審訊當局形容為「公開」,但實際無一個非官方委派的記者可入內,所有的家屬亦無法聽審,這些都是「司法制度致命的缺陷」。他又批評,官媒報道多名被告人在庭上稱「現已親身感受到(內地執法、司法機構)公平公正的對待」,做法「肉酸」,香港人不會相信。

謝偉俊:12港人幸福、幸運 家屬連鏡頭都不敢面對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則表示,是次案件當局處理速度快,判刑不會過輕或過重。他認為內地司法制度與香港仍有一段距離,但是進步當中。主持人追問謝偉俊會不會認為 12 港人在被關押 4 個月期間得到應有保障。謝偉俊回應指,若以「香港標準」很多程序、政策都混亂不合格,但以內地標準則「相對 OK」。謝偉俊指,「當然希望審訊公開、公平、公正最好」,但在中美國力、 大國政治下,「我不能怪責國家做法,今次案件會特別小心。」

他又指,12 港人是否被逼認罪,無任何證據他們是被「苦打成招」,現階段資訊就是他們認罪,無作出投訴,不能靠連鏡頭都不敢面對的家屬說法,就指罵內地,這樣並不公道。朱凱廸批評謝偉俊無同理心,家屬承受很大壓力,現時家人已被秘密關押,促謝「不需要在傷口上加鹽」。謝偉俊又形容,12港人「可能是幸福、幸運」,稱如果他們在台灣時被截,可能無人知發生甚麽事。

他又指戰爭敵軍比喻 12 港人,認為大家不能過份地要求官員愛錫敵人:「如果打仗期間,有一個敵軍受傷,基於國際、人道,醫治他是需要的,但你不會去到很有愛心,因為他跟你之前是敵人。保安局一方面恨不得拉他們返港正法,但同時又要幫他們探家屬很多事,恐怕性質上令整件事複雜很多。」又認為他們制度下盡可能做到最足,「但不要過份地要求愛錫我們的『敵人』」。

香港政策研究所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陳澤銘認為判刑「在合理程度之內」,但當中處理案件的透明度不夠高,與香港普通法比較,有很多可改進的地方。他又認為深圳政府、中央政府可就案件作出更多解釋,因為增加透明度,對國家形象都有好處。至於法院公告稱有港籍、深圳市人大及政協旁聽審訊,在主持人追問下,陳澤銘指支持當局公開誰人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