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妙茵:Do it or 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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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妙茵Miu】

看香港選特首的「跑馬仔」過程好笑又無奈,大家根本「近親繁殖」卻試圖說自己跟對手理念不同呀、作風不同呀、政綱不同呀⋯A攻擊B解決不了房屋問題,B回敬A你也不見得解決得了,好像有比較便真的有傷害、有傷害就真有競爭了。

今屆還有一大特色,是大家「鬥拍片」。特首林鄭率先用港台播四十集選委對談,能夠做到四十集每集都是一模一樣的開場白,又能夠自己講多過嘉賓講,的確開創了電視史先河。國家領導人梁振英接受馮煒光訪問,其實與自說自話也差不多,他提起官僚解決房屋問題時沒有 “do it or die” 的決心,又重提花園街大火後去探訪劏房戶的苦況,加上音樂襯底和少少哽咽,比起上一趟他選特首前的明報筆陣幾千字長文攻勢,刻意添了兩分人情味。

這段感人肺腑的劏房戶對話發生在何時?是2011年,其時梁振英是行政會議召集人,還未做特首。他之後以689票當選,那五年,他是全港權力最大的人。既然房屋是他政綱的重中之重,何以那五年解決不了?如果那五年是官僚拖他後腿,何以見得再給他五年官僚就不拖後腿?因為今後拖後腿者就即炒?十年前那位哭訴的劏房戶不知如今可已上樓,若上了,梁先生的感人至深小故事恐怕打了折扣;如果還未,追究起來,過去十年當中有五年可要算到梁生頭上的。

昨早行政會議前,林鄭亦被問到對梁振英這訪問的回應,她說每一屆政府有不同策略,有些政府喜歡「揼石仔」、逐塊逐塊土地研究;有些政府包括她,認為必須開拓新土地。她暗批揼石仔沒用,大至郊野公園、小如地區休憩空間,改來起樓也會惹來反對「這方面我有親身感受,因為我多年都是負責土地供應的」。

很久很久以前,政府官員發言很少用「我」,因為官員suppose是政府一個零件,合起來才是完整機器,多自稱「我們」,少稱「我」。然而大概也是自這兩屆政府開始,「我」、「我本人」、「我親自」經常出現在發言稿中。

又,這些「我」通常只用在標榜功勞時,若被批評,又不關「我」事了,是制度問題,是社會問題,是很多很多其他人的問題。

林鄭這一句更是意味深長:「我在《施政報告》提出會在我的層次督導由財政司司長負責的土地供應工作」。政圈有「梁醒波」之說,即是梁振英要是自己不選,就是為陳茂波作掩護;要是選,亦會提攜陳茂波再上一層樓,林鄭這番話儼然是一道「防波堤」:「你話我搞唔掂土地問題?土地問題係你條𡃁負責㗎。」

林鄭做過梁振英的政務司司長,梁振英提攜的陳茂波,如今又是林鄭的財政司司長⋯過去十多年土地房屋供應的成敗得失本是這群人的共同責任,現在拿出來說事,無非因為中央定性了房屋是香港最突出的問題,大家都想要把這個鑊拋向對方。

講開陳茂波,他目前的民望評分是在三位司長中最高。有說法是主要因為他是管錢的,政治唔關佢事、防疫唔關佢事,最乞人憎的事都不關佢事,他只要不閂水喉,如常派錢用錢,就會有如此效果。好的,就說派錢吧,預算案公有至今已經84日,我連5000元消費券分多少期發放都未知。

預算案公布那天,我沒有寫消費券,因為覺得派現金又會有人嘈無助消費、現在派消費券又嘈不派現金,實在好難服侍,姑且看看政府如何實施。陳茂波起初說分五期派,說想鼓勵小額消費;不出幾天見坊間反應不好又說可「微調」;到5月,連預算案都通過了,市民仍然不知道要分幾多期,最新說法是「不會分五期,要有彈性,總的原則是不要分太多期,但亦不可一次過派發」。

天啊,1,2,3,4,5就五個數字,刪了1,刪了5,餘下2,3,4,想了84天,仍想不到分幾多期,真的好想回敬一句:DO IT OR DIE!那五千元,你以為好多嗎?低下階層一次過花掉五千元很邪惡嗎?要官僚精心設計引導他如何消費嗎?如果他因這五千元買到一件半生捨不得花錢買的玩具、一家幾口去酒店吃一次從未吃過的自助餐,換來少少幸福和快樂,政府憑何禁止呢?現在左度右度,又要分X期、又要不准用在交通(我不知八達通如何配合),過程中不知幾多AO用了幾多小時寫了幾多份paper論證分析….不如講實二就二、三就三,節省點時間搞土地供應啦好嗎?

又,我不明白立法會議員們通過預算案前為何不迫他講清楚?你要我通過派錢我要你先說清楚如何派、分多少期,很公道,很忠誠,也不廢,為何不問呢?入境處高調逾矩批評審計署又不問、國安處長去賣淫場所又不跟進,納稅人還要科款擴建大樓養多20個議員,想起,真的想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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