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名前《蘋果》印刷員工入稟追約 450 萬薪津 資方表明無力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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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早前引用《國安法》,凍結《蘋果日報》資產,《蘋果》亦於今年 6 月停刊。逾 800 名前《蘋果》員工,至今仍未獲發薪金及部分遣散費。14 名前《蘋果》印刷員工,今日(18 日)入稟勞資審裁處,申索代通知金、年中酬金及部分未支付之遣散費等,款額合共約 450 萬元。《蘋果》派出公司代表出席聆訊,並簽署承認責任同意書,對本案不作訟費及利息命令,但將註明公司無力支付。

14 名前《蘋果日報》印刷員工今日入稟,向前公司追討欠薪,包括代通知金、欠薪、有薪假期、遣散費等費用,追討款項達 450 萬元。14 人於庭上指,在 6 月 24 日至 30 日期間,仍需等候公司分配工作,經商量後決定修訂代通知金。署理主任審裁官陳大為引述案例,指資方需支付相關薪酬,並修訂眾人代通知金金額,撤回部分遣散費申索等,而《蘋果》公司代表亦同意。

待高院頒令清盤可申破欠基金

陳大為之後安排資方代表簽署承認責任同意書,同意書上註明公司未能支付該些費用,當高等法院頒令清盤後,前員工可再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

14 名前員工分為 3 宗案件審理。首案 5 名申索人為林荣坤、梁紹傑、李奕萍、李惠健、洪家衍,當中 3 名申索人承認早前已收到公司支付的遣散費,經商議後,5 人同意尋求法庭主任協助,更改申索金額。

法庭隨後再處理另外 5 名申索人,包括鍾柳松、鍾國楷、張夏生、周國強、陳美生,5 人確認已收取遣散費。第三宗案件申索人分別是廖俊發、廖金開、吳偉龍、葉駿榮,4 人的申索金額同樣需調整。